新乡出台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方案 旧房可抵新房70%房款
新乡出台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方案 旧房可抵新房70%房款
新乡出台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方案 旧房可抵新房70%房款6月30日,新乡市住建局出台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方案,旨在畅通(chàngtōng)住房置换链条,激活市场活力,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助市民(shìmín)实现(shíxiàn)“旧房变新房,安居再升级”!
方案明确,新乡市(shì)市属国有企业或其(qí)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。鼓励社会资本(zīběn)积极参与。各县(市、区)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此方案开展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。
收购的房源应符合5条(tiáo)要求:
房屋性质为(wèi)成套住房,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,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30年(连片可放宽(fàngkuān));
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(bù)超过144平方米(含);
房屋产权清晰,无查封等(děng)权利限制状态(zhuàngtài),可正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(如存在抵押、担保、按揭贷款、设立居住权等权利负担或存在租赁关系,申请人须承诺在签订《二手房收购协议(xiéyì)》前完成相应的(de)解除手续);
房屋周边须具备较为完善的交通、医疗(yīliáo)、教育及生活服务等(děng)基础设施配套;
原则上置换旧房评估(pínggū)总价占换购新房总价的比例不得高于70%。
“以旧换新”实施流程包括提交申请、意向选房、复核评估(pínggū)、收购确认、旧房(jiùfáng)过户、新房网签6个(gè)部分。申请人(shēnqǐngrén)(旧房产权人)需登记房源并(bìng)提交资料,经实施主体筛选确认后,申请人可(kě)选定新房并支付认购金。实施主体将对旧房进行复核与第三方评估,评估费由实施主体承担。双方在(zài)15日内确认评估价并签订收购意向协议;若未达成一致、超期或贷款失败,则流程终止并退还认购金。后续申请人需办理旧房过户,最后签订新房合同并完成网签,完成置换。
同时,实施主体应为换房人提供旧房(jiùfáng)评估、贷款办理、过户交易等高效便捷服务,可给予购房补贴。收购的旧房可用作(yòngzuò)保障性住房,也可用作人才房、青年公寓、职工宿舍、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(ānzhì)房等,用作保障性住房的,享受国家(guójiā)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、金融支持政策;支持享受居民换购(huàngòu)住房相关税费优惠政策(yōuhuìzhèngcè);申请人群众选购新房为期房的,可在新房交付前依然在原旧房所在地办理就学手续。
即日起,新乡市(xīnxiāngshì)(xīnxiāngshì)主城区老旧住房业主可(kě)前往新乡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(卫滨区健康路28号院)提交申请,开启焕新之旅! 马上行动!
联系电话(liánxìdiànhuà):0373-2827591,0373-2827596
来源:新乡日报编辑:陈培闯二审:段(duàn)玉龙三审:卢家民

6月30日,新乡市住建局出台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方案,旨在畅通(chàngtōng)住房置换链条,激活市场活力,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助市民(shìmín)实现(shíxiàn)“旧房变新房,安居再升级”!
方案明确,新乡市(shì)市属国有企业或其(qí)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。鼓励社会资本(zīběn)积极参与。各县(市、区)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此方案开展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。
收购的房源应符合5条(tiáo)要求:
房屋性质为(wèi)成套住房,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,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30年(连片可放宽(fàngkuān));
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(bù)超过144平方米(含);
房屋产权清晰,无查封等(děng)权利限制状态(zhuàngtài),可正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(如存在抵押、担保、按揭贷款、设立居住权等权利负担或存在租赁关系,申请人须承诺在签订《二手房收购协议(xiéyì)》前完成相应的(de)解除手续);
房屋周边须具备较为完善的交通、医疗(yīliáo)、教育及生活服务等(děng)基础设施配套;
原则上置换旧房评估(pínggū)总价占换购新房总价的比例不得高于70%。

“以旧换新”实施流程包括提交申请、意向选房、复核评估(pínggū)、收购确认、旧房(jiùfáng)过户、新房网签6个(gè)部分。申请人(shēnqǐngrén)(旧房产权人)需登记房源并(bìng)提交资料,经实施主体筛选确认后,申请人可(kě)选定新房并支付认购金。实施主体将对旧房进行复核与第三方评估,评估费由实施主体承担。双方在(zài)15日内确认评估价并签订收购意向协议;若未达成一致、超期或贷款失败,则流程终止并退还认购金。后续申请人需办理旧房过户,最后签订新房合同并完成网签,完成置换。
同时,实施主体应为换房人提供旧房(jiùfáng)评估、贷款办理、过户交易等高效便捷服务,可给予购房补贴。收购的旧房可用作(yòngzuò)保障性住房,也可用作人才房、青年公寓、职工宿舍、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(ānzhì)房等,用作保障性住房的,享受国家(guójiā)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、金融支持政策;支持享受居民换购(huàngòu)住房相关税费优惠政策(yōuhuìzhèngcè);申请人群众选购新房为期房的,可在新房交付前依然在原旧房所在地办理就学手续。
即日起,新乡市(xīnxiāngshì)(xīnxiāngshì)主城区老旧住房业主可(kě)前往新乡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(卫滨区健康路28号院)提交申请,开启焕新之旅! 马上行动!
联系电话(liánxìdiànhuà):0373-2827591,0373-2827596
来源:新乡日报编辑:陈培闯二审:段(duàn)玉龙三审:卢家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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